《方案》明确,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2020年至2021年,继续通过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力争达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 持证上岗;高危企业新招录从业人员及在岗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方案》提出,培训计划要将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培训范围,进行统一管理和培训。企业要依法明确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新任用或招录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方案》明确安全培训补贴对象为在上海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在上海参加培训且通过考核,并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本市企业职工。补贴标准第一档为500元,第二档为1000元,第三档为1500元。
《方案》强调,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根据实际,抓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企业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要规范安全培训执法程序和方法,将抽查企业培训计划、持证情况、抽考职工安全生产常识作为培训执法重要内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培训补贴资金监管责任制,规范申领程序、严格补贴审核、全程监管拨付,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