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消防概况

   日期:2020-07-24     浏览:1353    评论:0    
核心提示:一、新加坡民防部队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及衔级情况新加坡消防部队成立1888年,最初是承担灭火工作,二战时基本瘫痪,战后得以重
 

 

    一、新加坡民防部队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及衔级情况

    新加坡消防部队成立1888年,最初是承担灭火工作,二战时基本瘫痪,战后得以重建,并承担交通事故等救援任务:原民防部队也承担救援工作,新加坡民法令于1951年5月颁布,英国退伍军官佛班克上校委任为民防总监,从1977年民防部队开始承担医疗急救任务;由于工作内容相差不多,1984年4月15日新加坡政府决定,消防部队与民防部队合并,1993年合并完毕,称新加坡民防部队,属新加坡内政部。现民防部队有正式人员1900人(其中民防官400人,民防员1000人,任民防员的国民服役人员500人),战备人员2.3万人。民防部队有一个学院民防学院,一个训练中心、4个消防分区;4个分区下辖14个消防局。

    民防部队将全国按东西南北划分为四个区域,设置了四个民防分区,称为第一、二、三、四民防分区(也称师、区),分区最高指挥官也称作“分区司令”或“师长”,是民防分区指挥灭火救援和医疗救护的最高长官。各分区分别辖3—5个消防局,目前共有14个消防局(近年内要增加到16一18个),其中6个消防局又辖有

    配置1辆轻型快速消防车的消防站(远景规划为14个)。

    民防部队的衔级分为:总监级、副总监级、助理总监级、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见习官、高级准尉(1)、高级准尉(2)、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上士长、上士、中士、下士、民防员、新兵。

    具有学士学位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被民防部队录用后,在民防学院通过9个月的培训,分别定为中尉、上尉。一般民防官员的工作年限为55岁。

    二、消防监督情况

    (一)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

    1985年以前,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隶属国家发展部公共工程局建筑管制署,1985年与民防部队合并,2001年10月31日,又与民防部队内部的防空壕署合并成立了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该署下设设计图审批与咨询处、执照与执法处、防空壕处、策划与检讨处4个处;工作人员分为制服和非制服人员,共有100多人,两种人员都是国家公务员,都有执法权,一般技术人员多为非制服人员,署长和副署长是非制服人员。设计图审批与咨询处的职责是审批一切场所的消防安全设计图,提供有关防火规范的咨询服务,提供有关防火安全的培训课程,定期与有关团体及专业人士进行交流,对难以执行的规范条文的处理;执照与执法处的职责是对进行了消防验收的建筑发放临时防火安全证书(入伙准证)、防火安全证书,对正在运营的建筑发放防火证书,签发易燃易爆物品的储条例,专业人士在设计图上要签章说明其设计是依据防火条例设计的。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只需一天就予以核准。

    为保证自行管制制度能落到实处,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采取相应措施,即用电脑随机抽取J0%的工程进行详细的审查,如果发现有消防设计图纸不符合防火规范,专业人士需要向审查委员会进行解释,当审查委员会不认可时,要向由民防总监、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长和设计图审批与咨询处长等组成的审查纪律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对不符合防火安全条例的专业人士处以不超过500新加坡元的罚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决定处以不超过10000新加坡元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坐牢,或既罚款又坐牢,并要求改正设计。

    用电脑随机抽取10%的工程设计图申报及批准程序是:专业人士设计图及文件呈交给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的服务中心(该中心设在民防总部办公楼的一层,承担对外服务的工作),该中心将设计图与文件转交给设计图审批与咨询处,审查人员对设计图进行大略审查,对没有问题的图纸予以批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图纸退回,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设计图纸与文件进行审查批准并要求其改正。除政府机构的建筑外,新加坡对建筑设计图纸的审查要收费,每平方米收取1.5新加坡元,装修工程每层收取75新加坡元。

    咨询服务是设计图审批与咨询处免费向专业人士和公众解答有关消防设计问题,一般分口头和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的解答。口头解答在民防总部进行,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的解答要求在3周内完成。这种解答不许超过规范条文规定的范围,答复的函件签署个人的名字。

    (二)消防验收工作情况(新加坡称为注册检查员制度)

    新加坡进行工程设计的分为绘测师(即建筑师)和专业工程师(即设备工程师),其资格由新加坡国家发展部有关部门批准。新加坡在1994年通过的消防法中就明确规定消防工程验收由合格注册检查员进行。合格注册检查员首先必须是符合建筑师法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或是符合专业工程师法规定的注册工程师,有10年以上的从事消防工程技术的经验,并经民防部队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培训后予以注册。目前新加坡共有合格注册检查员190人,其中建筑师122人、专业工程师68人。对合格注册检查员同样实行自行管制的制度,即对完工的工程由业主聘请合格注册检查员进行消防验收,合格注册检查员对验收的工程要提交验收报告,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的执照与执法处在所有工程中随即抽取10%进行详细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的执照与执法处发放消防安全证书;对于存在一般l生问题的发放临时消防安全准证(也称入伙证),并要求其在1年之内完成,向其发放消防安全证书,当一年内不能完工的再延长6个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不发放任何证书,要求其按设计整改。合格注册检查员验收工程的费用则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方式由业主支付。民防总监在社会上委任有名望的人士组成调查委员会(消防安全与防空壕署负责作记录),负责对失职的注册检查员进行处罚,调查委员会根据检查出问题的严重程度,对注册检查员分别给予书面警告、暂停职务、罚款、撤消注册等处罚。对不合格的建筑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有权吊销消防安全证书和临时消防安全准证。


    (三)消防监督检查(新加坡称执法行动)

    1.防火证书制度。对于饭店、办公楼、购物中心、医院、戏院等公共建筑和占有人数大于200及以上的建筑要实行防火证书制度。该项制度是建筑物业主聘请专业人士对其进行检查并出据一份检查报告,当专业人士向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出具了合格的检查报告后,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发给其防火证书,这项工作是每年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对这些公共建筑中随即抽取10%的单位进行详细的检查。一般情况是,在防火证书到期三个月前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就通知业主准备换证工作。

    2.监督检查(新加坡称执法行动)。检查分为例常检查、突击检查、收到投诉的检查。一般例常检查和突击检查是在工作年的年初就制定了检查计划,检查是根据计划进行;对于收到一般投诉的检查要在7天内完成,如果是在报纸等媒体上投诉的,要在24小时内完成,给内政部长的投诉要在3天内完成。目前,执法行动主要是由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承担,但消防站(新加坡称消防局)也承担检查任务(今年7月份以后大部分检查任务要下放给消防局),其处罚由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负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走廊通道被货物堵塞、紧急出口被上锁、娱乐场所太过拥挤、消防设施的失修。对于娱乐场所消防要进行前置审批,并核定人员数量。由于新加坡的检查种类太多,有些场所内政部一般是由民防、移民、警察等进行联合检查。

    3.消防处罚(新加坡称执法权力)。处罚种类有触犯消防安全警告书、罚款最高500新加坡元、提控上诉法庭、迁移或拆除、关闭建筑物。新加坡对单位的检查后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新加坡称火患),即可发出消防安全警告书,要求限期改正;限期届满再次对其检查,如仍没有改正,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500新加坡元的罚款或上诉法庭。新加坡民防总监有关闭建筑物72小时权力,如仍需关闭,则要申请法院决定。


    (四)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

    新加坡对石油制品的储存和运输监督的主要方式是发放执照(许可证)。在新加坡石油制品分为“0级’’、“1级”、“2级”三类。液化石油气为“0级”,闪点小于23度的可燃液体为“1级”,闪点大于23度小于61度的可燃液体为“2级”。对于“0级”、“1级”、“2级”石油制品的储存和运输,新加坡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要对其分别实行储存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制度。对石油制品的运输有时间上的规定,运输“1级”、“2级”可燃液体在上午7时至下午7时,运输“0级”可燃液体在上午9时至下午5时。运输路线必须是被批准的路线。储存、运输石油制品的单位,要经过由民防部队批准的中介公司(目前有3家)去检查,对检查合格的单位,由防

    沓安全与防空壕署予以发放许可证。对于没有许可证的人或单位从事石油制品的储存、运输等,将被处10000新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既罚款又坐牢。

    (五)消防安全经理

    对于楼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或是人数大于1000人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要求有一个消防安全经理,这些建筑有商场市场、办公楼、宾馆饭店、医院、工厂、仓库和高危险性的互油化工企业等c消防安全经理的职责是制订火灾时的应急预案;督促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监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测试消防设施,保证其在正常的工作状态;教育员工建立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训

    练员工的基本灭火和救援能力;进行安全疏散训练;如果有消防指挥中心的话,监督消防指挥中心的工作;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该业主写出消防安全报告。消防安全经理必须有通过消防安全经理考试合格证书和消防安全工程考试合格证书(或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毕业证书)。目前新加坡有消防安全经理约2000多人,他们要要在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备案。


    (六)火灾原因调查

    新加坡火灾一般分为A类、B类、C1和C2类。A类是指政府机关的建筑火灾、宗教团体的建筑火灾、整个建筑起火、死1人以上或伤3人以上的火灾;B类是指住宅火灾、单位内部局部火灾或伤2人以下的火灾;c2类是指财产损失在50新加坡元以下的火灾;其余的是c1类火灾。

    新加坡火灾原因主要是查清起火原因、帮助警察识辨纵火和跟随调查、向有关方面提供火灾发生的情况。根据新加坡消防法第8条的规定,消防人员可以进入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可以通知警察封闭火灾现场;如果有人阻止消防机构进行调查.消防机构可以根据消防法第43条向法院提起上诉,由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万新元或6个月监禁或既罚款又坐牢。

    在新加坡火灾原因一般分为意外、纵火、原因不明三类,其中,14岁以下小孩纵火属于意外。

    火灾原因调查情况组主要是由消防人员组成.但要有来自卫生部门犯罪调查实验室的科学官员和对建筑防火规范和安全教育提出今后对策建议的分析官员。所有的火灾消防机构都要进行火灾原因调查,调查不进行火灾损失统计、不出具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仅提供起火原因报告。如果当事人或律师或保险公司需要简单的起火原因报告,要向消防机构付500新元,如需详细的报告则需付1000新元。

    新加坡纵火案件和民事案件都需要上法庭。起火单位对消防机构的火灾原因有疑义时,可请火灾调查私人机制进行调查(私人机构的成立不需要消防机构对其批准,目前新加坡有2家私人机构),在法庭上由法官决定谁的调查结果是正确的。

    在做火灾原因调查工作时,新加坡民防人员使用火灾调查车,该车上配备有常用的调查工具、发电机、照明灯具等,调查车本身就是一个办公室,便于向当事人调查情况时,能起提供一个保密和安静的环境,同时也为工作人员在气候恶劣时能在户外正常开展工作。在民防学院还建造了专门用于进行火戈原因调查时用的模拟火灾实验室。

    新加坡负责火灾原因调查的部门隶属民防总部行动部。


    (七)新加坡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消防法,由国会批准,现行的消防法是2000年版。消防条例,由内政部批准,主要有:《建筑防火安全条例》、《注册检查员条例》、《消防安全经理条例》、《石油制品条例》等。防火规范,由民防总监批准。

    各类消防系统规范,由标准和生产力局批准。

    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般都要对其进行修订,一般程序是新加坡民防总部的防火防空壕署将修订条文报民防总监,民防总监再报内政部,由内政部长报检察院,检察院报国会,国会批准后,由新加坡总统签署发布令。


    (八)防火宣传

    新加坡的防火宣传是由公关部负责,我们参观的一个防火宣传场面是:通过趣味性的活动向儿童介绍防火知识;利用一些设备向观众进行粉尘爆炸、可燃气体爆炸的现场演习;厨房燃气灶具起火如何进行灭火;在一辆大巴车上安装了许多计算机,观众利用多媒体做防火和灭火游戏等。各个消防局每个星期六向市民开放,官传消防知识。


    三、灭火、拯救与医疗救护情况

    (一)新加坡民防部队消防装备基本情况

    民防部队现有战斗车辆186辆,摩托车42辆。其中,灭火和支援车100辆(水罐消防车53辆,其中26辆服役、27辆备用;轻型快速消防车11辆,其中7辆服役、4辆备用;云梯车20辆;空气呼吸器瓶支援车2辆;排烟车3辆;干粉车2辆;泡沫车7辆;指挥车2辆),灭火摩托车34辆(24辆服役、10辆备用),拯救用车7辆(拯救车2辆、交通事故处置车2辆、运送搜救犬车2辆、照明车1辆),化学灾害处置车24辆,紧急医疗救护车55辆(25辆备用)、救护摩托车8辆。另外还有配属在各民防分区、消防局、灾难拯救队和战备营的运兵(输)车近百辆,拖车车厢约40个。2001年救护出动72500次,火警与救援出动12500次,总出动共计85000次。


    (二)执勤制度与工作机制

    1.执勤制度。新加坡民防部队将所有民事事件划分为4级,第一级是一般事件,为基本出动,由辖区消防局长指挥;第二级为较大事件,由民防分区指挥官率领力量增援并指挥;第三级是重大事件,由民防部队总监指挥,调集有关力量参与;第四级是重大紧急事件,由民防部队总监指挥,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的力量都会应民防部队的要求,由警察部队召集到现场。对于灾害等级,由辖区消防局的出动指挥官的确定;对于显而易见的重大灾害的等级,则由民防分区指挥官或民防总监直接确定。

    对于可能发生的灾害,民防部队各级单位都制订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规定了对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灾害进行处置的定期演练。在出动时,基本按指挥中心自动生成的出动编成方案和各类灾害预案调出第一出动力量。在大型拯救行动中还要调用战备人员与民间资源,以及平时分属各民防分区的其它救援单位。

    2.工作制度。民防总部、民防学院人员和各民防分区指挥官、消防局长每周工作5.5天,即周一至周五早8点上班,晚5点下班,周六工作半天;民防分区及灾难拯救队的消防、拯救人员实行工作24小时、休息48小时的三班倒工作制,即早8点接班、第二天早8点半交班,然后休息48小时;救护车人员分四班倒,即每人值2天白班(早8点到晚8点半),再值2天夜班(晚8点到早8点半),如此循环;救护摩托车人员是两班倒,每班4人、4车,从早8点到晚10点,然后休息l天。所以民防部队的1900人每天白天有不到一半的人员在工作,晚5点后有约l/4的人员在工作,其余的人员在休息。

    3.出动编成。对于灭火救援,标准出动编成是出3辆消防车(即水罐消防车,最大载水量为3.6T,每车6人)、1辆云梯车(2人)、2辆支援车(即备用器材车,每车2人)、1辆救护车(每车3人)、2辆摩托车(每车1人),共7辆车、2辆摩托车、29人;若需增援,第二出动力量为4辆消防车、2辆云梯车、1辆支援车、l辆救护车、1辆指挥车(1名总部指挥官),车载人数同上,共9辆车、32人。

    根据灾害的具体类别,一般出动编成为:住宅火灾,1辆消防车、1辆轻型快速消防车;高楼大火,3辆消防车、1辆云梯车、2辆支援车;处置化学危险品事件,2辆消防车、1辆干粉车、1辆泡沫车、1辆呼吸器配备车(装载气瓶)、l辆化学灾害处置车、1辆化学洗消车。

    民防部队大部分车辆器材装备的配置,是总部行动部每年根据需要提出报告,经总监批准后,对数量和功能提出要求,委托国外的公司制造、装配。民防部队配备的水枪一般出水量为4L/S。


    (三)消防局基本情况

    新加坡民防部队的消防局类似我们的消防中队,但因其三班倒,每天1名队长或称组长带30余人执勤,每个消防局均有100多人,故与我们的消防中队有较大不同。

    消防局的任务是保护、拯救生命与财产,日常工作,训练,对公众进行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管制。行动任务有灭火、拯救(交通事故、高楼自杀及其它)、紧急医疗服务、处理危险物质事件。日常工作有搜集单位资料、制订预案、制订训练表、组织户外训练、车辆维修、内部审计、储存和管理器材工具、维护通信和电脑系统、掌握人员出勤情况、记录体能测试情况、安排队员轮流讲课、发布信息、督促队员学习、每天为队员从社会餐馆定餐等。训练内容有日常

    训练、危险物质处置训练、高楼灭火训练、紧急疏散演习、与工业企业联合演习、与内政部有关部门联合演习。对公众的教育有每周六的消防站开放,举办消防展览,到学校讲课,为非民防人员和医护人员讲解危险物质知识,为警察提供化学灾害处置训练等。消防安全管制的内容主要是:对单位和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平时每月检查40家小商店,在新年和圣诞时重点对商店大量存放货物、危险生增加情况进行检查),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和测试,对一般火灾进行火因调查,督促单位制订应急预案、进行消防演习等。消防局定期举办公众演习,以提高民防意识与应变能力。主要有民间资源调用、公众饮水配给、献血等内容。

    消防员的日常训练安排是:早8点接班,8:9点检查器材,9—10点进行训练;10:30~12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下午2点以后进行消防安全检查,4点以后搞训练,如检查内容多或发现重要问题,就一直进行下去;晚8一lO点学习业务理论;10点后自由活动,只要出警及时就可以;第二天早7-8点进行业务训练,8:30交班。每天都有训练计划表,基本按表进行器材熟悉训练。各消防局强调消防员的业务学习,规定他们看书,并定期组织考试。每周六消防局开放供市民参观。

    消防局与消防站的设置没有固定的标准,而是根据各个地区的居住、工业商业等情况而考虑。消防局的最低车辆配备是2辆消防车、1辆救护车、1辆支援车、2辆摩托车,多数消防局有轻型快速消防车和云梯车(拟尽快达到每个消防局都有云梯车),有4个消防局各有1辆化学灾害处置车、1辆化学洗消车。

    消防局人员组成有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及其他国家、民族人员。在管理上首要考虑的是照顾民族信仰和风俗习惯,尽量达到平衡;对年龄较大的消防员不可苛求。消防局的结构为:第一层为消防局长,第二层为行动与训练指挥人员、行政与后勤保障人员,第三层为消防员、拯救人员、紧急医疗救护人员。消防局设1名消防局长(一般为上尉,只有较重要的裕廊岛消防局长为少校),3名统领一个队的队长(亦称组长,一般为上尉,个别为中尉),3-6名副队长(一般称副组长,中尉和准尉),队员为正式民防人员和国民服役人员。


    (四)灾难拯救队

    灾难拯救队隶属于民防总部,正式成立于1993年,现有正式人员60人,加上在各消防局和民防学院的38名预备人员共约100人。该队以城市搜索与拯救、炼油厂和煤气泄漏与爆炸、地下灾害、高层建筑火灾和倒塌、船只失火和水难、交通事故、化学危险品事故救援等为主要任务,兼有参与国际救援的任务,不负责一般的火灾事故。成立以来,先后参加了菲律宾地震、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公寓倒塌、台湾“9.21”地震的救援工作。

    该队的救援保障和支援工作依托于4个民防分区,每个民防分区每年同该队有3个月的时间进行救援的直接配合,分区指挥官即为该队的直接上级,担任该队接援时的最高指挥官,即等于每年该队轮换4个指挥官。如在1999年台湾地震的救援工作中,轮值的分区指挥官即责无旁贷地带领42名救援队员赴台湾进行了14天的救援工作。

    该队日常的训练和拯救工作以正规人员为主,60人分3个救援组,另有1个搜救犬队、1个后勤组,除正常休假人员外,每天保证约20人在位。人员条件是:有1年的民防部队工作经验,35岁(官员40岁)以下,接受过10年以上的正规教育(小学6年、中学4年是新加坡法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体能达标,经过7个星期的训I练合格,作为拯救人员补充到该队。替换下来的老队员去消防局或民防学院工作,作为预备拯救人员,在灾难拯救队赴海外执行援救任务时,补充该队的空缺。由于这100人具有7个星期严格训练合格的资历和从事任务的艰巨和危险,民防部队给他们每人每月增发补贴300元新币(约合人民币1380元,占其工资总额的10—15%)。全队人员由指挥官、基本拯救队员、工程师、医疗救护人员、后勤人员、通信人员、外事人员等组成。

    该队有轻型、重型救援车各1辆,具有牵引和起重、照明等功能的运兵车l辆,迷你叉车2辆。重型救援车的器材箱是由可组装的集装箱构成,每个集装箱内的器材基本可独立处置某一类型灾害,如水难救助用的冲锋舟、救生衣,破拆工具,高楼拯救用的绳索和安全钩、救生网,生命探测仪,支撑器材和材料,挖掘工具,机器人等。该队共有7个这样的集装箱,4个置于车上,3个在拖车内备用,可随时更换或用拖车直接运往现场。2台机器人用于在人员进入有危险的场所搜索和救人使用(我们考察时机器人正在美国进行维修)。

    配属于该队的搜救犬组成立于1999年年底。第一批人员在瑞典接受了9个月的训练后,新加坡具有了自己的训犬能力,然后就开始在欧洲购买良种犬进行驯养。现有8条搜救犬,均从英国购买,品种为牧羊犬和狼犬。共有8名消防员训练搜救犬,每人重点训练1条。

    该队进行国际救援时标准的人员数量是43名,即1名民防分区指挥官、1名拯救队指挥官;操作员、工程师、联络、通信人员等7人;1名救援指挥官、2名拯救组组长、各为8人的2个拯救小组共16人等19名拯救人员;6名训犬员(携6条搜救犬),4名医疗人员,5名后勤人员。这些人员必须全部是正式拯救人员,额外最多只能有4名在消防局和民防学院工作的预备拯救人员参加,则人数变为47人。灾难拯救队24小时收看美国CNN新闻,当相邻或距离较近的亚洲国家发生灾难需要国际援救时,立即向上级报告,民防部队则通过主动询问或根据请求确定参加救援。当内政部同意之后,民防部队总监即可调动灾难拯救队开始行动。发出集结命令后,2小时之内先锋队集结完毕,4小时之内从机场起飞;主队4小时之内集结完毕,6小时之内从机场起飞。携带的物资主要有生命探测仪、气体侦检仪,其它救生和救援器材,医疗、卫星通信、修理、发电设备,制服、帐篷,水净化器,其它必要设备,搜救犬,可供全队14天的食品,应急用的5000美元现金。如台湾地震发生在凌晨1点47分,中午12点新加坡与台湾沟通完毕决定救援并发出集结命令,全队14点集结完毕,16点出发去机场,17点全部人员和1辆运兵车、1个装载救援物资的拖车车厢乘新加坡空军2架大力士C—130运输机起飞,23点抵达台湾。在台湾救援14天后回国,全部费用由新加坡政府承担,包括每人每天230新元的补助。

    该队每年都要到国外学习新的方法或进行训练,政府每年都拨出专款用于这方面的开支并要求必须使用。


    (五)通信调度指挥系统

    通信调度指挥系统设置在民防部队总部地下负3层,建设工作始于1995年,2001年8月随民防总部机关搬人机关大楼。建设该系统的主要目的是提升民防部队和平时期的指挥控制和通信功能。系统与新加坡警察部队、中央肃毒局、民防部队各部门连接,包括指令控制系统、通信系统和数据网络,简称c系统。

    1.指令控制系统。主要功能有调度支援操作,民防部队监控与观察,指令和报告,分配、指定和行动计划,数据库查询等功能。

    2.通信系统。主要有无线通信、有线通信、自动话务分配、传输网络转接、无线转接、数字多路信通记录、交互语音应答、便携微波传输系统等。

    3.数据网络。提供有线数据传输。现以2兆端口连接民防总部与警察总部4个民防单位、4间消防局;以64K端口连接其它民防单位。计划将来将民防学院建成指令控制后备系统,用传输网络转接系统将民防总部、民防学院、警察总部连接起来。系统对于新加坡每幢大楼,都可迅速查询出楼内人口情况(总数,男女总数,按10年一个年龄段的人数等)。

    指挥中心有接收城市无线报警的装置和功能,当报警器发出警报时,该单位的保安人员要迅速查看、核实并向指挥中心说明情况。如接收到自动报警信号超过3分钟没有反馈,则无论什么情况,指挥中心都会按出动编成派出处置力量。

    (六)特殊灾害处置

    1.炼油厂、煤气火灾扑救。炼油是新加坡最早的产业,兴起于七十年代。其炼油业发展起点高,面向亚洲。政府为了避免炼油业发生事故对国家和民众产生威胁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将炼油厂全部集中设置在了本岛以外的裕廊岛,使可能发生的灾害尽量集中在一个小的区域范围内,并在岛上建了一间消防局。十多年前开始填海,修建了一条连接本岛和裕廊岛的公路,方便了岛上运输车辆的进出,也方便了民防部队对岛上出现问题时的增援。

    裕廊岛消防局因主要是针对炼油厂火灾而设,所以其车辆装备的配置和出动力量也与其它消防局有所不同。该消防局的车辆配置中没有摩托车,有1辆化学灾害处置车、l辆洗消车、2辆消防车、1辆30m云梯车、1辆泡沫车、1辆泡沫液车、1辆救护车、4辆大功率水炮车(2000加仑/分钟和6000加仑/分钟的水炮车各2辆,每加仑等于4.546升),标准出动为6辆车。该消防局将裕廊岛分为6个区域,每个区域由l家较大的公司牵头组织制订应急互助预案;组织制订了工业伙伴应急预案、资源(救援力量)互助预案、灾难应变预案和企业内部应急准则,要求各企业将生产危险性、灾害特点和处置措施等用文字、图表和计划书(预案)的形式提供给消防局和有关单位。消防局每2个月与企业进行1次演练,全年共6次;每年2次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演练;两年1次大型联合演练;在岛内力量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有其它民防部队力量和社会力量支援的预案。

    2.地下灾害。在建筑倒塌和地下事故救援中,利用支撑架和坑道挖掘技术使救援人员能够安全作业并防止再次倒塌造成新的伤亡,是新加坡灾难拯救队专业训练的一个内容。原理是利用木架支撑将受力点转移到坚固的墙体或建筑结构上,平均各结构的受力,稳定作业空间的上方和两侧。其具体方法是利用双漏斗原理将顶部不稳定部分的重量转移到地面坚固部位,或将两侧不稳定的墙壁重量转移成对顶的力以达到稳定的平衡;从一定角度对单侧墙面形成坚固的侧面支撑、直立支撑、结构问支撑和门窗支撑。主要材料为木柱、铁钉、木条和木楔。需要注意的是:支柱应该是被动和轻缓的支撑,不应该是硬性的,不可破坏已形成的结构布局;通过支柱吸收重量并将其均匀转移到坚固的结构上,这两条要同时满足。要根据结构的状态、将要支撑的结构的重量、支柱基础的稳定性、支柱材料与被困人员的位置来确定使用支柱的布局和类型。

    当人员被困而无空间可以通行时,要挖掘坑道。挖掘1m见方的坑道,并不断建造木框和顶、侧板建立支撑,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是否有易产生危害的市政设施,是否有新鲜空气的流通,木框是否坚固。所用材料主要为木板、三合板、铝片、铁钉、木楔等。坑道挖掘人员要着长袖作业服,佩带护目镜、带照明灯的头盔,过滤面罩,耳塞,手套,通信工具,呼救器等,外面守候、替换人员带荧光棒、强光手电、安全引导绳、扬声器等。挖掘作业时要成立指挥机构,设立技术指挥和工程指挥,划分警戒区,减少坑道外部的活动。此项工作进度缓慢,按程序操作大约每天进度为1m。

    3.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新加坡对高层建筑的定义是:8层以上或24m以上的建筑。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出动编成是:第一出动:3辆消防车、l辆云梯车、2辆支援车、1辆救护车、2辆摩托车;增援的第二出动:4辆消防车、2辆云梯车、1辆支援车、2辆救护车、l辆指挥车。其力量设置重点在着火层下2层以下和上层,并将所有力量分配在5个区域,即着火层为拯救灭火区(负责铺设

    水带和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灭火进攻、进行破拆、援救被困人员);着火层下2层为指挥和救援人员集结区(较为安全,负责快速支援,收集信息和情况并上传下达,掌握、指挥人员和器材等力量);着火层上层为人员疏散区(搜寻可能存在的被困人员,引导人员疏散);一层大厅为人员出入和引导区(疏散群众,保证群众安全;防止群众与消防人员互相拥挤妨碍灭火救援行动;与警察密切合作);室外安全区停放指挥车、设置救护点及备用器材集结点,同时指挥云梯车工作、车辆停放和维持交通秩序,照顾受伤人员并送医院救治。在灭火救援中,消防人员非常注重对被困人员的援救,并将救人无条件地列为第一位。

    新加坡的所有3层及以上建筑都在一些窗户上贴有红色三角标记,表明这种玻璃窗是普通玻璃材料,易于击碎。所以在灭火救援时,民防部队的云梯车升梯位置通常首选带红三角标记的窗户。

    4.高层建筑自杀拯救行动。近年来新加坡高楼自杀事件明显增多,几乎每天都发生,特别是发生经济危机时,一民防官介绍他在灾难拯救队值班的时间里,最多时1天处置过4起这样的事件。处置这类事件的基本出动是:1辆指挥车、1辆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l辆装载高空救人器材的特别拯救车、l辆救护车。如报警在晚5点至第二天早8点之间,总部值班指挥官也到场,共11一12人。出动时要求关闭警报、停靠在现场企图自杀者视线的死角,设置内、外围警戒线,准备好救生气垫和拯救网(新加民防部队研制的一种专用网,长10mm、宽5m)及绳索等,确定救援方案后由5名队员实施拯救行动(多数情况是1人企图自杀)。一般是通过在企图自杀者的上方楼层由3人向下铺撒拯救网、2人同时快速下降将被援救者突然控制住,将其救至地面后交由警察处理。

    5.交通事故,在交通意外的拯救行动中的生存率,决定于拯救人员如何对待受伤人员。拯救人员必须了解交通意外拯救的原则和处置受伤人员的黄金时间。人员受伤20分钟内应得到及时的包扎及紧急处置,若处置及时、得当则可延缓送医院的时间,将伤员送往医院时就不必太着急。将伤者在l小时内送到医院救治是非常重要的,超过1小时危险性就会大大增加。在确保了伤员的基本安全后,应使其尽快接受紧急医疗救护,而紧急医疗救护应与拯救工作同时展开。在破拆和解救被困人员的时候,紧急医疗救护人员应视情况同时进行稳定伤势的紧急医疗处置,包括必要的包扎和骨折处的固定。

    6.城市灾害搜索与拯救。城市灾害一般包括建筑物倒塌、交通意外、水灾、化学工业事件、飞机失事、高层建筑火灾、海(水)难、火车事故、爆炸、火烧连营等。城市灾害的直接后果是人员伤亡、财物损失、交通设施被破坏和秩序混乱、公共设施的损坏、化学物质的影响等;间接后果是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流行传染病、生产力下降、人们情绪低落等。

    7.化学危险品事件。新加坡按照联合国对危险物质的分类,

    将化学危险品分为炸药、压缩与液化气体、可燃液体、可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含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共8大类。对于可能发生的灾害,建立了一套应急措施。其措施实际就是一个处置程序并在各民防单位通用,民防部队各部门及消防局都清楚这个程序,无论什么种类的化学灾害,基本出动力量是固定的,处置初期也是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

    首先要进行的是探察作业。探察作业作实际就是对空气的侦检,侦检次序是:辐射性、易燃性、氧化性、毒性。探察后,确定热区(高浓度区)、温区(中等浓度区)、冷区(低浓度区)。热区的定义是污染程度极高、恶劣的环境影响健康甚至导致死亡、需要特殊防护和输转有毒物;温区的定义是污染程度中等、潜在的热区、对健康有一定的危险影响、需要基本的防护;冷区的定义是污染程度低或没有污染。污染区域的形状有圆形、椭圆型、钥匙型。在不明事故物质的情况下,按照保证安全的要求,由探察组先以事故源为圆心、以200m为半径划定事故区域,在温区中部至冷区边缘设置3条走廊,1条走廊供人员进人热区,相邻走廊为救援人员洗消区,相隔走廊为受污染人员洗消区。行动和保护人员要着重型防化服,除污组人员要着两件套式的一级防护服。铺设2条水带到现场,保护行动人员及对救援人员和受污染人员进行洗消。

     疏散或滞留人员。当事件威胁到附近民众的安全,必须撤离人员时,应立即动员和帮助危险区域内的民众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当事件对周围民众并不能立即构成威胁,或人员太多根本无法安全疏散时,要劝阻民众的盲目逃离行为,引导他们躲避在家中或其它建筑物内,密闭门窗,等待危险的消除。

    对情况分析判断做出决策。救援队伍到场后,要对事件的危险性做出判断和适当的预测,确定防护装备的种类和应用,做出处置决策,安排处置力量,划定不同区域,制定对公众的保护措施,明确处置的方法。同时,要注意观察物质特征和盛装危险物质容器的状态,掌握气象情况,查看地形和周边环境,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民防部队有4间消防局配备了化学洗消车和化学灾害处置车,随车有1个“危险物质队”即处置分队,共14人,有1名队长,1名副队长,1名热区行动组长率领各有2人的2个行动组、1个保护组,1名控制组长,1个空气探察组2人,1个除污组2人。

队长负责指挥和管理,判断,决策,提出安全措施,协调整个行动;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提出作业岗位建议,负责监督洗消过程和保证人员安全;热区行动组长率员进入热区进行工作,确定事故物质,向队长报告行动情况并听取指示,队员负责确认事故物质,判断情况,抑制或消除危害,对人员进行拯救;保护组负责保护和协助热区行动队员,在10—15m距离铺38mm口径水带用开花喷雾水枪保护和掩护行动队员,作为行动预备队员;控制组长掌握人员进入热区的时间;除污组负责建立除污区开始输转,帮助热区队员洗除污染物,作为行动预备队员。热区行动队员工作30-35分钟后就要休息半小时,第二次进入或多次进入要休息1小时,24小时内最多只能进人4次。侦检人员和控制组长每工作4小时休息1小时。除污组工作1.5小时休息l小时。

    化学灾害处置车是一种用集装箱装载侦检、堵漏、防护、回收废液等器材的处置化学灾害的特种车辆,集装箱可由车辆本身的装置自行装卸,是由民防部队提出设计要求,外国公司制造的。化学洗消车装载洗消帐篷,并在车身加装了带伸缩的帐篷,车内设置了喷头和地漏,可立即将车厢的一部分变为洗消装置。

    (七)紧急医疗救护

    新加坡民防部队紧急医疗救护人员有215人、30辆救护车(另有25辆备用)、8辆摩托车。紧急医疗救护人员都经过2年很完整、系统的正规训练,大部分内容是在民防学院学习,一部分内容是在国防部所属的军队医疗单位学习。

    1996年以前民防救护车上有医院派来的护士,因近年来新加坡的医生和护士紧缺,医院不愿派人到民防部队的救护车上执行紧急医疗救护工作,民防部队即改用训练过的紧急医疗救护人员在救护车上。救护车与普通的救护车相同,车上器材的配置种类和摆放位置均是民防部队自己设计的。一般出动是救护车上有2名救护人员和1名司机,摩托车是1名救护人员。紧急医疗救护要求11分钟到场,据统计有70%的报警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其余基本是交通不畅的原因。因救护摩托车比较灵使,所以基本能在8分钟以内提前到达。2001年,30辆救护车、8辆摩托车全年共出动72500次。

    (八)紧急事件处理小组

    为了协调国家各部门响应对国家事务有重大影响的民事紧急事件,民防部队成立了紧急事件处理小组。

    在灾难发生时,新加坡民防部队将是所有民事紧急事件的总指挥(如果事件涉及刑事犯罪、公共治安或国家安全,警察部队将是总指挥),总指挥有权指挥处理整个事件。

    民事紧急事件(重大紧急事件)是指:高层建筑大火,建筑物倒塌,地铁事件列车出轨、失火、相撞等),飞机失事,地下事件(火灾、化学危险品泄漏、地下道坍塌、连环车祸等),化工厂事件(油品和可燃易燃气体泄漏、燃烧、爆炸等)。

    紧急事件处理小组是由民防部队、警察部队、卫生部、外交部、环境发展部、电力部、能源部、水利部、国防部、教育部、民宅发展部、建筑管制署等各政府部门的代表组成,同时还视情协调机场、地铁、气象、交通、新闻宣传等单位,处理事件的主要部门是民防部队、警察部队、卫生部等。总指挥会与小组成员商讨事件处理的决定,并通过小组将命令下达到负责现场处置的各个单位。

    在指挥机构的设置上,内政部长为最高指挥官,民防部队总监位于第二层的决策层,各级参谋人员为第三层的行动指挥层,第四层为行动单位。有民防部队总监参加的事件处置演练每年1次,内政部长在办公室掌握情况;以行动层为主的事件处置演练每年最少进行2次。在民防指挥中心控制室旁设置了7个房间,供各固定协作单位在联合作战和演练时的指挥人员使用。

    民防部队认为,紧急事件处理小组是一个紧急事件处理系统,是帮助处理重大事件的一个好工具。它使指挥和命令高度集中,可有效控制、协调各有关部门合力处置重大事件。

    (九)国民服役人员与民防战备制度

    新加坡法律规定所有男性公民都要服两年半的义务兵役,通常的要求是从18岁起,并一定要在上大学之前,称为国民服役人员。到民防部队服役时间也算作服兵役时间,所以有些青年就来到民防部队。目前在1900名民防人员中,有大约500名国民服役人员。这些人员在加入民防部队之初,要到民防基本训练中心接受3个月的民防基础知识技能训练。训练结束后,身体素质好的被挑选到民防学院再接受3个月的基本训练,然后留在民防学院或送到消防局担任消防员和拯救人员,除内部身份和薪水与正规民防人员不一样外,其它所有方面都一样。其他身体素质较差的人员做文书和勤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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