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项目组按照评估交底协调会议确定的人员和工作分工,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等内容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填写评估记录表(式样见附录);
b)在评估过程中,委托单位对项目组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已经当场改正的,不再记入评估记录表;
c)资料检查应核查原件,委托单位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组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5.4.4 评估情况汇总要求如下:
a)评估工作完成后,项目组应核对评估子项和附录的式样,逐项列明评估发现的问题,按照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管理3个单项,分别汇总评估情况,并分别提出整改建议;
b)项目组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经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发现或判定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项目组可指导单位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技术方案,落实防止发生火灾的临时措施。